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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来的鲜花发朋友圈竟然侵犯了著作权?

  近日,一名廖姓女士竟因将买来的一束鲜花拍照后发朋友圈而被人起诉称侵犯其著作权,买来的鲜花还不能发朋友圈?鲜花上竟还有著作权?想必这些问题让一大部分都目瞪口呆。究竟廖女士是否侵犯了鲜花设计者的著作权?廖女士是否有权利给买来的鲜花拍照发朋友圈?以下小编带您一起了解鲜花背后的权利问题。

  买来的鲜花是否属于著作权保护的范围,要看其是否符合著作权要求的具有其独创性,是否构成著作权法规定的作品。

  买来鲜花是否有著作权?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作品是指在文学、艺术、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且能够复制的智力成果。

  鲜花虽常见,但是设计师利用独创性的方式来展现出一种独特的美观,在设计上体现了一种与众不同的鲜明特色,能够明显与普通花束相区分,该设计行为也能够被复制出来,具有实用性,应当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鲜花买来后能否发朋友圈?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美术等艺术作品所有权的转移,其著作权并不随之转移,著作权仍归著作权人所有,转移的是美术等作品的展览权。

  鲜花买来后,作品所有权发生转移,对鲜花的设计享有的著作权依然归鲜花设计者所有,但是买花的廖女士却可以享有该鲜花的展览权,即拍照发朋友圈的权利。

  将鲜花的照片发到朋友圈是否侵犯了鲜花设计者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廖女士将买来的鲜花拍照发朋友圈,针对的是特定的有限群体,且并没有盈利的目的,只是用于欣赏和交流,因此并未侵犯鲜花设计者即著作权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因此,买来的鲜花拍照发朋友圈分享并不侵犯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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