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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授予专利权的登记手续

  一般来说,授予专利权是一个比较复杂的过程,因为办理授予专利权需要有一系列的手续。绝大多数的人对于办理授予专利权的登记手续不知道有哪些。为此,小编针对此问题为你整理了下面文章,欢迎前来阅读、参考。

  通常情况之下,如果是一项发明经过了专利局的实质审查之后没有发现有驳回的理由的话,则就会由国务院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的决定,最后就发给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办理授予专利权的登记手续下文具体介绍!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决定,发给相应的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发出授予专利权的通知后,申请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申请人按期办理登记手续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授予专利权,颁发专利证书,并予以公告。 期满未办理登记手续的,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的权利。

  发明专利申请人自申请日起满2年尚未被授予专利权的,自第三年度起应当缴纳申请维持费。

  申请人办理登记手续时,应当缴纳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和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发明专利申请人应当一并缴纳各个年度的申请维持费,授予专利权的当年不包括在内。期满未缴纳费用的,视为未办理登记手续。以后的年费应当在前一年度期满前1个月内预缴。

  以上文章就是对办理授予专利权的登记手续的相关内容的介绍。从上述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办理授予专利权的登记手续时,就应该要缴纳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以及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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